各分工会:
根据院工会《关于开展“三级联创”,促进“建家”活动的通知》文件要求和原《平顶山工学院分工会创建“先进、模范教工之家” 实施办法》,经院工会研究,定于12月7日至12月15日对二级单位“教工小家”建设进行考核验收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验收的范围
1、考核验收“合格教工小家”“先进教工小家”“模范教工小家”;
2、考核验收“合格工会小组”“先进工会小组”“模范工会小组”。
二、考核验收的时间及要求:
(一)各分工会自查自评时间及要求:
1、自查自评时间
2009年11月25日至2009年11月30日
2、自查自评要求:
(1)、各分工会要按照2008年下发的《平顶山工学院工会“创建先进、模范教工小家”考核细则》进行自查自评,并写出申报“合格教工小家”“先进教工小家”“模范教工小家”自评报告,于12月4日前报院工会。
(2)各分工会自查后认为达到要求且自评分数达85分以上,每小项得分不低于80%分值,可以申报“合格教工之小家”, 自评分数达90分以上,每小项得分不低于85%分值,可以申报“先进教工小家”; 自评分数达95分以上,每小项得分不低于90%分值,可以申报“模范教工小家”。申请报告经党总支(支部)同意并签字盖章后务必于12月4日前报送院工会。
注:申报“合格教工小家”“先进教工小家”“模范教工小家”,限制“没有一票否决条件”(参照院工会创建先进、模范教工小家实施办法附件一的第三项)。
(3)各分工会在申报“合格教工小家”“先进教工小家”“模范教工小家”同时,开展评比申报“先进工会小组”活动(后附合格、先进、模范工会小组评比条件和评比申请表),结果与上述材料一并上交。
(二)院工会考核验收时间及要求
1、时间:12月7日至12月15日
2、方法:
①院工会验收组认真听取各分工会的自查情况报告;
②考核验收组认真查阅有关档案资料;
③考核验收组在认真对照《考核细则》的基础上,公平公正的打出各分工会的分数,并提出是否同意申报“合格教工小家”、“先进教工小家”或“模范教工之家”。
3、要求:
各分工会要按照原《平顶山工学院工会“创建先进、模范教工小家”考核细则》的要求,向院工会验收小组汇报“教工小家“建设的自查自评情况,并提供规范的档案资料,确保验收顺利进行。
三、注意事项:
1、 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“教工小家“的考核验收工作,分工会主席要负总责任,并及时向党总支(支部)汇报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,认真做好迎接验收各项工作;
2、 因我院开展《创建》工作起步比较晚,经验不足,各种条件还在逐步建设和发展中,希望各分工会要认真织,不断总结经验,为我院今后《创建》活动再上台阶奠定基础。